科技侵犯了私隱
最近學會了利用Google Maps 內的功能,下載了有關香港街道地圖,並配合我年前買下的 Garmin GPS 一併使用,效果令人非常滿意,Google 這一發明正正解決了我的GPS無地圖可用的困境。
在尋找Google Maps的過程中,令我發現它另一更厲害的工具,就是Google Maps 的新功能 - Street View
Google Maps在某些國家加入了街景功能,衹要移動地圖內的人形icon,便可觀看地圖附近360度的全方位街景實照 ! 當中有許多是高解象度的圖片,而很多人在不知不覺間,就讓全球上網的觀眾一睹閣下的尊容。

Google在過去一年安排車頂安裝高解像球形相機的甲蟲車,不斷穿梭美國5大城市三藩市、紐約、拉斯維加斯、丹佛及邁阿密,拍攝360度街道全景,街道兩旁的行人與房屋一覽無遺,微細如車牌、行人容貌,以至民居窗戶等都可清楚看見。
Google通過清晰照片“遨遊”美國大城市的 (Street View)功能。單在三藩市,便看到有從脫衣舞廳步出、光顧成人書店、遭警員截查或當街挖鼻孔的行人入鏡,成爲了Google地圖的一分子。
Google表示,計劃把“街景”功能擴充至全球其他大城市。但這種鉅細無遺的瀏覽功能,卻被指摘侵犯私隱。假設閣下,在Google地圖上輸入住宅地址,赫然發現你的愛貓伏在客廳窗台上的照片。你會感到隱私權被侵犯嗎 ? 我認為Google的做法跟偷窺沒有兩樣。

Google在街上隨意拍攝,卻沒向被拍攝者提供隱藏個人身分的技術,實在不負責任,若Google甲蟲車就在你的家門前,它可能拍到你赤條條拉窗簾的尷尬場面。
Google則指“街景”是“豐富、遼闊的瀏覽體驗”,並強調它僅拍攝公衆場所,用家看到的照片“與任何人在街上經常拍攝或看到的景像沒有差別”。它表示若有人覺得私隱被侵犯,可以要求把照片刪除。Google亦表示會經常更新“街景”照片。
街景照片並非Google首創。早于05年,亞馬遜公司便首創在搜尋引擎A9.com推出類似的街景地圖,但因拍攝到出入家庭暴力收容所婦女的照片,有侵犯私隱之嫌,終於去年底停止服務。現時除Google外,微軟的網上地圖服務去年也開始提供三藩市、西雅圖的街景照片。
起初我認為 Google的這一舉動,大多只是爲了宣傳炒作,也反映出一向標榜大美國主義文化浮誇的一面而已。
對於大部分人來說,利用Google Map 看到更多不同的街景實況,在使用地圖層面上,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事情,但針沒兩頭利,在科技發達的今天,可會想到一些別有用心的犯罪分子,會利用此一功能來作犯法的事情。而且在科技愈發展迅速的同時,我們好像已愈來愈沒有了私隱權似的,莫非在科技與私隱之間只可二擇其一 ?
每當晚上觀看電視天氣報告,在最後出現「瞬間看地球」的環節時,更益發對上述疑問的一絲慨歎。
有朋友說將來年輕人不會有集體回憶,因為他們的選擇愈來愈多,不像我們小時候,無論貧富貴賤,娛樂方式不外乎是踩單車,扒艇仔,看電視或聽流行曲,差不多每個人都做相同的事。這種環境下,自然容易建立集體回憶。不過現時尋找娛樂的方式多如牛毛,不看電視可以msn (icq已算out了) 不msn可以打機,不打機可以唱K,不唱K可以……選擇太多,大家各有所好,集體回憶的代表性自然也降低了。
人年紀越大,卻越是害怕人生起跌及變化;午夜夢迴,總對過去的年青歲月,那份敢於挑戰一切蠻勁勉懷不已,而那份黃金歲月的情意結,卻像班白的顏色緊黏著頭髮揮之不去,隨著老花的加深,眼下卻對現今身處年代的輪廓,卻是逐漸模糊起來。
懶洋洋地躺着,什麼也不想做,不願想。
不知是否如此巧合,在我上兩篇寫過關於南京大屠殺的文章不久,卻在相近的時空下遇上該齣影片。
故事摘要: